1、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按照严实并举、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标准化建设。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作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列入党建工作考核。 第二章 考核评价原那么
2、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的根本性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效劳师生的职责。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评议与上级考评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全过程考核,准确把握党支部工作实情。 (三)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三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党员
3、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业绩和师生评价等六个方面,量化总分为20230分。 第六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重点为政治建设是否有力、支委班子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党员师生是否满意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评价细那么,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程序如下: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根据本方法和单位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
4、具体考核评价细那么,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应在11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由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和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等三个环节构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二)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根据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求,认真总结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自评分总分值为2023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基层党委(党总支)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师生代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总分值为2023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四)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
5、评价工作组,人员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人员范围。工作组在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和进行个别访谈的根底上,结合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分,总分值为2023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核结果存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形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五章 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九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总数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50%。
6、第十条 党支部工作获得以下表彰奖励的,可适当加分。党员受到党中央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2023分(假设支部作为集体受到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次加2023分,不重复计算党员人次分,下同);受到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XX省委等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5分;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2分;受到学校党委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分。同一年度每支部加分最多为20分,因同一事项被不同部门表彰的,只统计最高一项得分。 第十一条 党支部工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发生影响平安稳定的重
7、大事件;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党支部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申报校级(含)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党支部,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进行对照整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全校通报批评,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分析其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视情况调整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第六章 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支部开展的有力抓手。 第十
8、四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反响所属党支部,肯定成绩、指出缺乏、提出要求。 第七章 附那么 第十五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方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方法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方法 (征求意见稿) 为夯实执政根底,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全州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切实表达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效劳基层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对象 自治州各县市党委。 二、考核内容 按照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经济
9、社会健康开展、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四大局部内容,根据工作量大小及难易程度,制定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那么,实行百分制考核,以得分多少排序。 三、考核程序 在州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州委基层办牵头,组建考核小组,对申报县市进行考核。 (一)自查自评。按照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那么的具体内容,各县市党委对本年度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自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次年1月向州委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考核。 (二)统一考核。州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党委申报意见,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核验收。 四、考核验收方法 1、听取县市委汇报。 2、听取抽查单位情况汇
10、报。 3、查阅县市委、所抽查单位创立工作资料。 4、召开座谈会,了解创立活动有关情况。 5、召开测评大会,对县市党政班子、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满意度测评。 6、实地入户走访,听取各方面反映,了解县市委的有关情况和工作绩效。 7、每个县市随机抽查20%的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0%的村,同时每个县市抽查1个县市直部门、1个乡镇站所、1所学校,了解创立情况。 8、从有关部门采集、核实数据及其他情况。 9、根据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那么,逐项打分,评定考核情况。 2023、将考核总体情况向县市党委反响。 五、表彰奖励 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总成绩80-90分、91-95分、96分以上三个等次,报
11、请州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分别对县市党委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作为县市党委书记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方法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开展、科学开展、创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考评方法。 第二章考评要求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建设是我局党建工作的根底,党支部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局改革、开展和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党支部(总支)应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参与、实施考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
12、参与这项工作,确保考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第三章考评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局人事综合科全面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评工作实行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半年一初评、年终总考评相结合,集中考评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原那么。 3、局属老干部支部不参加考评。 第四条考评程序 1、考评准备。党员干部职工要明了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方法(试行),领会精神,明确考评的意义、要求和内容。 2、考评前,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半年、年度工作,对照考评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考评前报局人事综合科。 3、支部自评。党支部对本支部工作进行自检,并填报基层党支部工作考
13、评表自评考核栏。 4、组织考评。局党委将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了解各党支部工作的根底上,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和会议记录、个别访谈等形式,根据考评标准(见附表)对各支部进行评分。 第五条考评结果的运用 1、对各党支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考评成绩将党支部工作状况分为三类:达标(85分以上)、根本达标(7084分)和未达标(69分以下)。先进党支部在达标党支部的根底上评出,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根本达标党支部的按未达标党支部评定。 2、对评出的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考评成绩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未达标党支部不得申报各类集体先进和荣誉称号。局党委还将对
14、该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 3、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子不团结、闹矛盾,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党员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生产经营任务未完成的;发生严重治安案件的;发生严重平安伤亡责任事故的。 第四章附那么 第六条本方法由局人事综合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 第四篇: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法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法 为了充分保障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朝着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健康开展,起到“根底工作扎实、党员队伍过硬、思想工作有效、联系群众密切、保障监督有力的作用,制定如下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是否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2.是否按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的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3.是否原那么上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