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开发税收清查方案 抓住典型。自查阶段,突出重点。要把在税源清查工作中已经发现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征收入库。对在自查阶段能够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申报补税,认真整改,并如实填报有关报表、资料的单位,对其原存在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于处分;对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单位除列为重点检查外,对其存在问题,依照税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强化税收征管,为进一步整顿和标准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决定在区范围内开展建造、开发、销售房产税收专项清查
2、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及时研究解决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强对税收清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建造开发销售房产税收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税收清查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 : 二、清查对象 凡在区范围内建造、开发、销售房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本次清查工作的清查对象。重点清查年度以来应纳地方税收情况。有重大偷、逃、抗税情形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实施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25日前) 并发放区房产
3、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组织召开区各镇办的行政正职、财政所长、税务所长、有关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组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的发动大会。 2.区地税局组织对参与税源清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税收政策。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播送电台、网络和报纸等新闻宣传媒体进行依法纳税和税收政策宣传。 (二)税源清查与自查补报阶段(年12月25日年12月30日) 擅自在农用地上建设的房产;二是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三是政府进行乡村规划、道路建设、旧村改造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时,清查重点:一是未经区国土、规划部门批准。对被拆迁住户进
4、行安排所建的拆迁安排房。 并填写区房产情况自查表各村民自治组织及经济适用房建造销售单位对以前年度已建设完工的以及正在建设当中的房产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房屋类型、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房产占地面积、房屋套数、应税收入以及完税情况等根本情况。 其他单位填写的区房产情况自查表于12月15日前报所属各镇办专项清查工作小组,各镇办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有关单位人员参与的专项清查工作小组。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的区房产情况自查表于12月15日前报所属各主管税务所。由专项清查工作小组汇总后转交辖区主管税务所。同时,村委会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需提供与建设方、房屋开发方签定的房屋开发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政府有关部门批文
5、等资料复印件。 允许其重新申报并于12月15日前将税款缴入国库,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问题并主动缴纳税款的依照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于处分。 (三)重点检查阶段(年元月1日年1月31日) 要把不认真自查、未及时补缴税款、社会反响大、群众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区地税部门在税源清查根底上开展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做到边检查、边纠正、边标准。检查中,要排除一切干扰,对阻挠检查、抗拒检查或以各借口和理由拒不配合的纳税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那么有关规定处置,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改提高阶段(年2月1日年2月15日) 及时提出
6、整改意见。区财政、地税、房产管理等部门根据整改建议,各清查小组要针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建设着手,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维护税收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税收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和行动上与区政府坚持高度一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把此次税收清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区税务部门要科学合理的安排人员,选派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与。区财政部门要全面了解税收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为政府当好参谋。其他各相关单位要依照区税务部门的要求,选派得力人员积极参与本次税收清查工作,要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卓有效果地开展税收清查工作,以形成强大的税收清查合力。 内容总结(1)房产开发税收清查方案 抓住典型(2)要把在税源清查工作中已经发现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征收入库(3)对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单位除列为重点检查外,对其存在问题,依照税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分(4)维护税收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5)区财政部门要全面了解税收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为政府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