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村委会村务监督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的民主监督,现就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通过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农村财务、村级事务和农村干部作风的监督,促进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标准化管理,建设“阳光村务,进一步转变农村干部作风,建设高素养的农村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进展。 二、机构设置 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由镇党委分管副书记任主任,镇纪委书记和挂管区党政成员任副主任,镇
2、组织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经管统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包村机关干部和局部公正正派、坚持原那么、关心集体、具有较高威信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任委员。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村设立村务监督员。村务监督员每村一名,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兼任,实行镇党委、政府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村务监督员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对镇党委、政府负责。 三、职责任务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任务 1、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议,总结沟通工作状况。 2、收集监督委员会委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后准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3、对村务监督员反映的村级组织或农村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准时
3、协调有关单位订正或查处。 4、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村务监督员职责任务 1、对村级重大事项“四权决策机制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员应参与决策重大事项的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后对决策执行状况进行全程监督。对重大事项不按“四权程序决策的,村务监督员有权向村“两委提出质询、要求订正,并准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2、对村务公开状况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催促村“两委准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订正不公开、假公开等错误行为。 3、对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员应参与村级财务审接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审查村
4、级财务收支、大宗物资购置和集体资产处置状况,有权对不合理开支提出质询、要求订正,存有争议的可报镇党委、政府裁决。 4、对村级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对本村属财政投资、集体投资或公共筹资建设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建设项目招投标状况和工程建设质量状况,工程竣工,村务监督员应参与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5、对村干部廉洁自律状况进行监督。觉察村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应准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挂念镇纪委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规案件。 6、对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状况进行监督,对农村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有权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 7、监督村“两委对镇党委、政府制定的
5、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和重大决议的贯彻落实状况。 8、向群众宣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听取和收集群众对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准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活动形式 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全体监督委员会委员参与,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总结沟通村务监督工作状况,争辩布置村务监督工作任务。村务监督员通过参与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两委会议、财务审接会议等有关会议,收集社情民意,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等方式对村务工作进行监督,对认为应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可通过 、信件、约谈等方式向镇党委、政府反映。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生疏,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制造良好
6、环境。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镇党委、政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农村干部作风、构建“和谐六汪做出的重大决策,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为村务监督员履行职责供应必要的便利,对村务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准时争辩,有工作失误的要马上改正;镇直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对村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准时处理,绝不允许姑息迁就、推诿扯皮。 2、建章立制,加强指导,确保村务监督工作有效运转。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从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员的工作指导,依据工作状况和形势变化,准时调整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确
7、保监督效果。 3、正确履职,乐观工作,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员作用。村务监督员要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助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坚持原那么,维护大局,处以公心,秉公办事,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4、加强考核,奖惩并举,确保村务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从明年开头,镇党委、政府将村务监督工作纳入农村政治文明建设考核,对不协作、不支持村务监督员正常开展工作或对村务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办理、不答复的,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扣分。同时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员的工作考核,对工作乐观、成效突出的,镇党委、政府将赐予表彰嘉奖;对因监督不力在村务管理上消逝问题的,要扣发工资或补贴;对不能发挥作用的,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调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