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标准殡葬效劳收费通知 市殡葬管理处: 为加强殡葬效劳收费管理,维护群众和殡葬效劳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效劳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殡仪馆收费问题的复函?和?省效劳价格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及本钱监审情况,现将你处殡葬效劳收费标准如下: 一、普通火化炉火化费、骨灰存放费、普通车辆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殡仪馆销售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价费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事主自愿选择的高档火化炉、豪华车接运遗体、正常遗体存放、整容化装、消毒防腐及灵堂、辞别厅、休息室租用等殡葬效劳收费按效劳价格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你处为事主提供效劳,应遵循自愿选择的原那么,不得强制效劳和收费。实施效劳收费前,应与事主签订书面效劳协议,明确效劳项目、效劳内容、效劳程序、效劳标准及具体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事主监督。 四、你处要加强和改良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标准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同时要加强岗位职业教育,标准殡葬人员效劳行为,提高效劳质量。 五、本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执行,执行期一年,到期需重新申报,我办号文件同时废止。接此通知,你处须到我办办理?收费许可证?及?效劳价格登记证?变更等有关手续后,方可收费。同时要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举报 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