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迁安置房通告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撤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下面办公室小编给大家带来回迁安置房通告,仅供参考!回迁安置房通告范文一经市政府同意,兹定于2023年8月7日至22日,对太原市xx区旧城改造工程选择异地回迁的被拆迁户进行核实登记。请持有异地回迁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回迁证、拆迁安置协议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到太原市新建路与柳溪街丁字口西北角十三冶宿舍区内太原市xx区xx街小学办理。待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我中心将对被安
2、置户情况进行比对、复核和确认,适时通知拟安置在同类户型内的被拆迁户统一到场,按原拆迁顺序号依次选房。本人或有效委托人未按时到场或轮到本人而拒不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请广阔被拆迁户相互转告周知。联系 : (移动座机)太原市xx区城市建设拆迁中心2023年7月31日回迁安置房通告范文二盘龙区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回迁安置房城投湖畔四季城瑞园五号地块已具备选房条件,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告如下:一、参与选房对象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改造范围内,已签订盘龙区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雨树村小组居民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拆迁安置协议)并符合回迁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本公告回迁安置内容只涉及住宅。
3、二、选房地点盘龙区中坝片区西北绕城线旁盘龙区中坝、上坝、兴龙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院内。三、选房日程安排(一)工程展示、选房资格确认、回迁安置手册签领、选房预约表填写及相关咨询工作: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二)选房顺序号抽取: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三)抓阄选房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本次涉及户数较多,具体到场时间以 通知为准,请按时前来办理相关选房事宜。四、本卷须知各回迁安置户须携带产权人和共有权人身
4、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结婚证原件(以上资料自备复印件各3份)及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涉及办理相关公证(委托、继承等)及原房产抵押贷款未结清的回迁安置户,必须于选房前办理完毕,否那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回迁安置户自行承担。其他事项以盘龙区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雨树村集体土地个人住宅)回迁安置选房方案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坝、上坝、兴龙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 0871xxxxxxx或到回迁安置接待中心咨询。特此公告中坝、上坝、兴龙片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2023年7月27日回迁安置房通告范文三经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5、研究,决定对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被征收户进行回迁安置,现将本次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安置范围: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范围内所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已交房的被征收人。二、 安置时间:起始日2023年8月15日,根据工作安排结束日暂定为2023年8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方案每日办理40户(套)住房,请被征收人按照交房顺序号计算办理日期(如8月15日,办理1号40号,以此类推),如时间有变动,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三、安置手续办理地点: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征收指挥部(西安市二十二中东邻)。四、本卷须知:(一)被征收人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前来办理安置手续:1.缴费的收款收据及银行票据。2.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交房顺序号。3.产权人不能到现场的,经办人除携带以上两项资料及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相应责任由本人负责。请广阔被征收人相互转告。联系 :029-62317795。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周边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