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联系群众、效劳群众制度 第一条党员联系群众、效劳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联系、效劳群众的范围。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各党总支、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按照“六个一“四个一的要求,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 第三条联系、效劳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 沟通、工作指导、短信互动、网络共享。 第四条联系、效劳的主要任务: 1、党员联系、效劳群众的主要任务是: (1)与联系对象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
2、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党员积极帮助联系对象出主意、找对策,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问题。 (3)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开展壮大党员队伍。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2、联系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检查催促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院党委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落实情况。 (2)指导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和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3)指导工作方法,帮助党总支、党支部改善工作和活动条件,解决总支、支部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联系、效劳要求。每两个月至少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次;每学期至少参加研究工作会议一次;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群众联系一次。 第七条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第八条检查与考核: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党员联系、效劳群众工作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根本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