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本工程质量目标责任,根据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确保该工程按合同履约,保证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决定对工程工程施工与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本工程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到达的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部拟到达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一、工程部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服从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还应接受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征求他们的意见,作为持续改进的目标。 二、有关质量管理事项: 1、工程部指导工程部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公司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技术操作文件,保证
2、工程施工在正常状态下进行,到达质量管理目标; 2、工程部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3、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标准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必须到达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等级; 4、工程部如发现工程部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改正和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施工中机械设备、工程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达不到工程施工需求的,公司检查人员在场要求更新设备及更换人员;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公司与工程部共同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工程部承担。在必要时下发质量惩罚通知
3、书,其经济罚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当场缴纳罚款; 6、假设工程质量到达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工程部所有,假设工程质量未到达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罚款等费用,由工程部承担。假设工程工程获“长安杯或更高的荣誉,按公司有关奖励方法对工程部进行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8、分局部项工程施工应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完成后按验收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工程所用材料、隐蔽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三、工期目标责任: 1、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天; 2、工程部就工程工期须延时或有关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3、工程按合同约定提前完工的,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工程部所有。由于违约、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经济处分和损失,由工程部全部承担。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