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门面消防平安责任书25那么范文 平安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社区内人身和财产平安,切实把平安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市、区相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门店(门面、商铺)经营人(包括单位法人和个体经营户),为本单位的平安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平安工作。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平安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平安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平安职责。 三、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平安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建立各类平安事故处理的预案,切实把平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单位平安。 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不经
2、销、堆放易燃、可燃、易爆物品。 2、不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物品。 3、不设置明火炉灶煮饭、炒菜、取暖。 4、不占道经营,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擅自移动、排放摊位,不乱停放车辆。 5、不乱搭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确保用电、用气、用火平安。每天关门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头是否拨掉,可燃、易燃物品是否搬离。 6、房屋内外的消防通道,确保做到随时畅通无阻。 7、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到位,且按时做到检修合格,确保每个员工能够熟练操作。 8、水、电、气、暖的各类管线(道),不得私自改造和安装,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出现老化、破损现象时,及时按照平安标准予以整改。 9、本单位的钥匙、
3、保险柜、监控器等涉及财产平安的物件,经营人自己安排管理妥当。假设出现事故,自行承担和处置。 2023、对于交通、消防、饮食等各类平安隐患,本单位负责人有义务对所有员工开展培训和教育。假设出现事故,由本单位以及员工按照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五、门店(单位)自觉服从社区对门店平安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六、对于不遵守本责任书的门店(单位),社区有权要求按照规定及时整改。对于不予配合者,社区有权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因本门店(单位)违反平安生产规定引发平安事故的,本门店(单位)负责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本平安责任书期限为。2023.01.012023.12.31。一经签字,即时生效,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门店(单位)名称:社区居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联系 :联系 :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