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交通运输经济统计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启动会议精神,做好两项专项调查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调查目的 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主要是为了填补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指标体系中价值量的统计空白,全面了解和把握交通运输经济规模与结构,建立实物量指标与价值量指标一体化的统计调查模式,充分反映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进展的奉献度。 二、调查范围与内容 调查总体范围包括全市道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调查范围包括取得营运资质的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及出租客运车辆,取得营运资质的大路运输企业(含客货运输)、城市客运企业
2、、跨省班线客运站。 调查内容涉及企业、车辆的根本信息、客货运量及周转量等运输信息及营业收入、本钱等各类财务指标。 三、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经济专项调查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意义重大,任务困难,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专项调查工作。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当开展,局成立了专项调查领导小组,下设二个专项调查办公室,交通运输经济统计(包括客货运车辆、客货运企业)专项调查办公室设在局运管所,殷勤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城市客运(包括出租车辆、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专项调查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单波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调查人员及相关单位要提高生疏,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圆满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3、 四、时间支配 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支配在2023年6月-2023年11月,调查分四个阶段开展。 各类企业调查时点为2023年全年及2023年上半年。营运车辆、跨省班线客运站、调查时点为2023年9月。 (一)前期预备阶段(5月6月中旬)。预备阶段需完成工作布置及前期资料整理。前期资料整理包括客货运车辆数据库、跨省班线客运站。5月20日前完成工作布置及前期资料整理培训。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整理好的前期资料报市局。 (二)数据采集整理阶段(7月11月)。7月开展全局组织调查人员培训,8-10月各单位开展具体调查及初步审核工作。10月上旬各单位将初审后的数据报市局。 (三)数据反响修正阶段(2
4、023年12月-2023年3月)。2023年3月前省厅进行数据审核并完成反响,核实调查数据报告,正式确定调查数据。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4月-11月)。依据上级支配,对专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较好的统计人员进行表彰。对统计调查结果进行深化分析挖掘,形成交通运输经济统计的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专项调查工作依据统一支配、分岗负责的原那么,统一制定调查方案、统一人员培训,分别担当相应的专项调查工作。 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客货运车辆、客货运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按要求进行车辆和企业根本状况整理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负责专项
5、调查活动开展相关信息上报;供应调查所需经费等各项保障。 城市客运专项调查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出租车辆、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按要求进行车辆和企业根本状况整理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上报;负责专项调查活动开展相关信息上报。 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市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技术合作。 专项调查专业性强,有关业务应加强与统计局的沟通协调。鉴于我局统计人员少、专项调查任务重的实际,可以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专项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圆满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二)加强基层人员培训,提高数据质量。 专项
6、调查是简洁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需通过扎实的技术培训打造一支高素养的调查队伍。在局开展专项调查培训的根底上,组织统计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增加基层调查人员对统计方案的理解,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舆论宣扬,营造良好气氛。 专项统计调查涉及面广,任务量大,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取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乐观协作。要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基层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充分利用报纸、播送及发放宣扬单、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外宣扬,尤其加强对被调查对象的宣扬,以取得社会的广泛重视和乐观协作。 (四)加强保密管理,强化数据平安。 要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数据采集、内业整理及报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强化参与调查人员的筛选和保密培训,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层层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调查数据平安。交通运输经济调查涉及管理部门、企业及营运车辆、财务等私密信息,不得将相关调查成果供应给与调查不相关的机构和人员使用,加强数据的保密管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