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计量管理制度 为维护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公司自定以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 1、计量器具配备 公司经营配备的计量器具要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配备、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商品称重、进货计量验收以及公平秤要配备有双面显示、数据打印功能电子计价秤,电子秤的配备率要到达20230%。 2、公平称设立 公司要在商品销售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公平称,公平秤标志醒目,并明示公平秤使用方法和国家规定的商品称重允许偏差;当消费者对商品称重有异议时,公平秤应有专人司称、记录,为消费者复称提供方便,为解决计量纠纷提供技术保证,公平
2、秤的称量范围、准确度等级及数量要与经营工程相适应,并符合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 3、计量器具检定 公司要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在用器具按期检定率、合格率均到达20230%;未经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未检定的器具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出明显的标示,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4、电子秤自效 公司定期对检定周期内在用的电子秤进行自校,并做好自校记录,保证在用电子秤示值合格率到达20230%;对示值不合格的电子秤要立即停止使用。 5、检定标识 公司要加强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管理,保证检定证书与在用计量器具一一对应,
3、计量器具事实标志管理,所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加贴检定合格标识,检定合格标识要注明器具状态、检定日期、有效期和检定单位(或检定人员)等信息。 二、商品及商品量管理 1、定量包装商品 公司要加强对进货计量检验,保证与供应商的贸易公平,保证进店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抽查合格率要到达20230%。 2、商品称重 公司销售商品实行现场称重的,要使用符合规定计量器具,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数值,称重前要去除其他包装物(必要的内包装除外);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从新操作并显示数值,商品结算
4、量应当与计量显示数值相符,商品称重的偏差要符合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现场抽查复称合格率到达20230%。 3、商品分装 公司分装的商品,属定量包装商品的,其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要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非定量包装的,要加贴电子秤打印的标签,标签包含商品名称、价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及商家字号等信息,商品的称重偏差要符合国家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分装商品计量抽查合格率到达20230%。 4、商品质量 公司要严格商品进货质量验收,索票索证,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标识。 三、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 1、正确使用 公司的文件、统计报表、促销活动广告等,要采用
5、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正确书写、印制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2、称重结算 公司商品称重时,计量器具要显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国家法定单位进行商品量结算。 3、明码标价 公司商品标价要使用统一的标价牌(签),明示商品价格,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实的标注商品的净含量,不模糊、虚假计量。 四、计量检查 1、内部检查 公司要加强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计量管理,定期对在用计量器具、水分挥发量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预称重食品以及相关计量记录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以及消费者的计量投诉,要及时分析原因,责任到人,指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外部检查 公司要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
6、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要认真落实。 第二篇:诚信计量管理制度诚信计量管理制度 为维护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市场自定以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 1、计量器具配备 市场经营配备的计量器具要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配备、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零售商品称重、进货计量验收以及公平秤要配备有双面显示、数据打印功能电子计价秤,电子秤的配备率要到达20230%。 2、公平称设立 市场要在零售商品销售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公平称,公平秤标志醒目,并明示公平秤使用方法和国家规定的零售商品称重允许偏差;当
7、消费者对零售商品称重有异议时,公平秤应有专人司称、记录,为消费者复称提供方便,为解决计量纠纷提供技术保证,公平秤的称量范围、准确度等级及数量要与经营工程相适应,并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 3、计量器具检定 市场要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在用器具按期检定率、合格率均到达20230%;未经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未检定的器具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出明显的标示,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4、电子秤自效 市场定期对检定周期内在用的电子秤进行自校,并做好自校记录,保证在用电子秤示值合格率到达20230%;对示值不
8、合格的电子秤要立即停止使用。 5、检定标识 市场要加强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管理,保证检定证书与在用计量器具一一对应,计量器具事实标志管理,所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加贴检定合格标识,检定合格标识要注明器具状态、检定日期、有效期和检定单位(或检定人员)等信息。 二、商品及商品量管理 1、定量包装商品 市场要加强对进货计量检验,保证与供应商的贸易公平,保证进店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抽查合格率要到达20230%。 2、商品零售称重 市场销售商品实行现场称重的,要使用符合规定计量器具,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
9、数值,称重前要去除其他包装物(必要的内包装除外);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从新操作并显示数值,商品结算量应当与计量显示数值相符,商品称重的偏差要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现场抽查复称合格率到达20230%。 3、商品分装 市场分装的商品,属定量包装商品的,其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要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非定量包装的,要加贴电子秤打印的标签,标签包含商品名称、价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及商家字号等信息,商品的称重偏差要符合国家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分装商品计量抽查合格率到达20230%。 4、商品质量 市场要严格商品进货质量验
10、收,索票索证,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相关标识。 三、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 1、正确使用 市场的文件、统计报表、促销活动广告等,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正确书写、印制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2、称重结算 市场零售商品称重时,计量器具要显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国家法定单位进行商品量结算。 3、明码标价 市场商品标价要使用统一的标价牌(签),明示商品价格,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实的标注商品的净含量,不模糊、虚假计量。 四、计量检查 1、内部检查市场要加强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计量管理,定期对在用计量器具、水分挥发量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预称重零售食品以及相关计量记录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以及消费
11、者的计量投诉,要及时分析原因,责任到人,指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外部检查 市场要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要认真落实。 五、计量投诉处理 1、诚信计量承诺 市场应对诚信计量行为做出承诺,承诺内容要在商场、店堂的显著位置公开,并认真履行承诺,发现商品量缺乏的,应实施先行赔偿,及时给消费者缺乏短缺量或补偿损失。 2、计量投诉处理 市场要设立公开的投诉举报 ,设立投诉意见箱,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对计量投诉要及时的公正处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质检部门受理的计量投诉,企业要积极的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的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信
12、息,保证协调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篇:诚信计量管理制度诚信计量管理制度 为维护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超市自定以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 1、计量器具配备 超市经营配备的计量器具要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配备、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零售商品称重、进货计量验收以及公平秤要配备有双面显示、数据打印功能电子计价秤,电子秤的配备率要到达20230%。 2、公平称设立 超市要在零售商品销售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公平称,公平秤标志醒目,并明示公平秤使用方法和国家规定的零售商品称重允许偏差;当消费者对零售商品称重有异议时,公平秤应有专
13、人司称、记录,为消费者复称提供方便,为解决计量纠纷提供技术保证,公平秤的称量范围、准确度等级及数量要与经营工程相适应,并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 3、计量器具检定 超市要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定,在用器具按期检定率、合格率均到达20230%;未经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未检定的器具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出明显的标示,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4、电子秤自效 超市定期对检定周期内在用的电子秤进行自校,并做好自校记录,保证在用电子秤示值合格率到达20230%;对示值不合格的电子秤要立即停止使用。 5、检定标识
14、 超市要加强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管理,保证检定证书与在用计量器具一一对应,计量器具事实标志管理,所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加贴检定合格标识,检定合格标识要注明器具状态、检定日期、有效期和检定单位(或检定人员)等信息。 二、商品及商品量管理 1、定量包装商品 超市要加强对进货计量检验,保证与供应商的贸易公平,保证进店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抽查合格率要到达20230%。 2、商品零售称重 超市销售商品实行现场称重的,要使用符合规定计量器具,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数值,称重前要去除其他包装物(必要的内包装除外);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从新操作并显示数值,商品结算量应当与计量显示数值相符,商品称重的偏差要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现场抽查复称合格率到达20230%。 3、商品分装 超市分装的商品,属定量包装商品的,其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要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非定量包装的,要加贴电子秤打印的标签,标签包含商品名称、价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及商家字号等信息,商品的称重偏差要符合国家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规定。分装商品计量抽查合格率到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