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挂牌竞赛及平安先进评比方法 1 目的为促进平安生产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平安管理的积极性,表彰和鼓励在平安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实现长周期平安生产,特制定本方法。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平安生产“挂牌竞赛及平安先进评比的一般规定。3 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3.1 竞赛组织平安生产“挂牌和先进单位竞赛活动在厂部平安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由平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竞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4.2 全厂共 个单位参加平安生产挂牌竞赛,按生产性质、劳动条件和平安工作难易程度将参加竞赛的单位分为 。第一组第二组:4.2 竞赛内容及挂牌条件
2、:4.2.1 竞赛内容包括两局部:一局部为平安管理工作,包括各种平安根底管理台帐、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平安标准化班组达标率及各种平安活动开展、完成情况。另一局部为事故情况,包括工伤事故、生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违规违纪现象。4.2.2 挂牌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挂甲牌得奖,挂乙牌不得奖,挂丙牌扣奖。4.2.3 评比方法:“挂牌竞赛为季度评比,各参赛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季度平安工作总结、竞赛自查表报竞赛领导小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4.2.4 每季末月,竞赛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赛单位按竞赛内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议挂牌等级,提交安委会确认。4.3 竞赛奖励:4.3.1 凡获季度平安生产“挂牌竞赛甲牌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数额为第一赛区获甲牌单位1000元,第二赛区挂甲牌单位800元。4.3.2 各单位甲牌奖不应平均分配、要重点奖励兼职平安人员、平安生产骨干和平安标准化班组和个人,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分配明细报竞赛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