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1/1116-2014前言为科学、有效地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资源,统筹和规范城市道路空间各项规划设计,协调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本规范的编制工作。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道路横断面:5.步行交通:6.自行车交通:7.公共交通:8.道路平面交叉口:9.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10.市政设施:11.公共服务设施;12.道路绿
2、化与沿道建筑。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5.2.1条、第6.2.1条、第6.2.4条、第8.4.1条、第8.5.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强制执行。本规范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南礼土路60号,邮政编码:100045,联系电话:88073569,电子信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电话:68017520,邮箱:。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伟、盖春英、陈蓬勃、史亮、黄斌、薛忠燕、杜立群、高扬、冯斐菲、李先、段铁静、潘昭宇、赵慧、汪洋、胡新宇、吴海俊、李金山、孙海瑞本规范参与编制人员:周楠森、孟桥、曹跃进、张亚芹、马先海、韩迪、祝京川、韩振梅、公维脚、王颖娟、郭志文、刘秋君、漆凯、叶康军、杨松发、刘立勇、刘建平、阁後、张旺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段里仁、夏士义、未嘉广、李兵弟、邢玉海、李庆忠、邵春福、吴海燕、陈艳艳、毛保华、刘明、陈燕凌、钱劭武、董光器、郑实、戴继峰、全波、陈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