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XX县区、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平安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开展,特制订XX县区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标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
2、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稳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
3、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223年3月1日至202223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202223年3月1日202223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发动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
4、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2223年3月21日-202223年4月2023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平安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XX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
5、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2223年4月11日202223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平安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分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迎风作案继续
6、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分,并公告撤消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2223年4月21日202223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到达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