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卫生局党委会议议事方法 (一)议事原那么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根本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卫生工作“两个效劳的宗旨,贯彻执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但凡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的原那么,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根本原那么,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二)会议议题范围 1、传达市委和省卫生厅召开的会议精神及重要文件、指示,并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 2、决定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听取科室及二级单位有关重要工作事项。 4、对县市区提出的卫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审示。 5、研究、讨论召开有关重要会议。 6、审定下发有关重要文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 8、研究讨论干部人事调配。 9、研究落实市委、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讨论党委向市委和卫生
3、局向市政府、省卫生厅报告的重要事项。 2023、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研究审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党员的开展审批。 11、讨论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党委研究的议题可由各科室提出,但须经分管的党委成员同意,其议题由提出科室负责办理。 2、对事关卫生改革和事业开展全局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在作出决定之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调研、论证可由党委成员组织进行,也可委派有关科室和人员承办。 3、重要问题可事先由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个别酝酿后提交党委会决定,但个别酝酿不能代替党委会议。 4、遇到特殊情况,党委会议议题也可由党委书记临时确定。 5、会议讨论的
4、文件和事项应由分管的党委成员审核,做到主题明确,表述准确。 (四)会议议事要求 1、党委会原那么上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召集并主持。 3、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成员通报。 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 4、党委会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然后作出决定。决定前,对于少数党委成员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出现意见分歧,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实行票决制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
5、原那么作出决定;也可暂缓作出决定,将争议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党委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决议;党委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情况下,可以保存意见,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不能有任何违背集体决定的言行。 5、在党委会议议事中,每个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循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不得临时动议重大问题,不得泄漏会议酝酿讨论过程的情况。 6、会议由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7、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党委其他成员签发。 8、如遇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向党委会报告。 (五)会议决定事项的催促检查和监督 1、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 2、本次党委会作出决定、决议之后,党委成员应将上一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作出报告。 3、对市委、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的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 4、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科学决策,自觉接受党委成员的监督。 党委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党委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5、党委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方法,接受下属和党员的监督。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