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1.140.30P02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598.10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第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control targetsPart 10 Non-profit social welfare infrastructure projects2015-09-18发布2015-11-01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B12/T598.10-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第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1范围DB12/T598一2015的本部分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社
2、会福利设施工程项目在土地利用上的控制标准。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控制指标。2.1建设规模Scale of construction建设规模一般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全部设计生产能力、效益或投资总规模,亦称生产规模。详细来说,主要是包含工程概况的相关数据,比如:建筑面积、层数、层高、结构类型、使用用途、占地面积等。2.2单位用地指标Land area of unit是指一个项目中单个个体的占地面积。例如床均用地等。2.3用地规模Land use scale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的用地面积3基本规定3.1项目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尽可能地利用荒地、劣地。3.2养老设施宜靠近居住区人口集中地区,但要环境优雅、安静、安全、交通便利:残疾人康复中心宜位于交通便利的地区,并且避开车流人流等不安全因素的干扰:儿童福利院宜靠近居住区。3.3项目建设应统一规划,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3.4新建项目应加强社会协作,充分利用城市己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各项设施。4用地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