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烟尘和噪声管理方案 区环保部门对已建成的噪声达标区开展定期复测工作。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噪声达标区规定的要给予严肃处置。 依照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郑环办()124号)和关于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郑环办()130号)文件的原那么要求,根据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确保辖区内进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烟尘控制区建设工作 (一)新建烟尘控制区的范围、面积 1.范围。 2.面积: 4.47平方公里。 (二)有关要求 必需如实填报烟尘控制调查表, 1.
2、凡区域内烟尘排放超标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接到本通知五日内,将所填调查表报区环境维护监理所,调查申报表需加盖公章,逾期不报者将依据乡村烟尘控制区管理方法第十条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2.辖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否那么将依据乡村烟尘控制区建设管理方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谁治理原那么。烟尘控制区内排放烟尘的单位和个人, 3.依照“谁污染。必需对超标排放烟尘的设施进行治理,以到达市区规定的排放标准。 进行考核、维护, 4.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消烟除尘设施必需纳入企业的正常管理。定期检修或更新。 凡烟尘排放逾越烟尘控制区
3、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5.区环保部门要统一组织委托有关部门对烟尘排放浓度进行全面测试。经测试。必需于2023月30日前拿出治理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区环境维护局,并加紧治理,务必于11月30日前通过区环保局的达标验收。 保证烟尘控制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6.区环保部门负责对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作定期检查复测工作。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烟尘控制区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置。 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 (一)新建噪声达标区的范围、面积 1.范围: 2.面积: 5.8平方公里。 3.类别。类区域。 (二)有关要求 必需如实填报固体噪音调查申请表, 1.凡区域内有固定噪音源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接到本通
4、知五日内,将所填调查表报区环境维护监理所,调查申报表需加盖公章,逾期不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2.辖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否那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所排放的噪声, 3.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为了维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及市环境维护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区域内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实行限制,一般限制作业时间为: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中午12时至14时30分。 4.凡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经过固定噪声源测试的演讲需连同调查申报表一并报送。 对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固定噪声源进行全面测试。经测试验收, 5.由区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并委托有关部门。逾越噪声达标区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将由区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整改决定,并要求其加紧整改,务必于11月30日前通过区环保部门的达标验收。 配合公安部门、行政执法局搞好交通噪声、商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 6.区环保部门要根据市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规定要求。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