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22/T1631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22/T1631一2012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设置。本标准与DB22/T1631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一修改了标准名称:一一修改了“范围”(见1):一一删除种类形式(见2012版3.1)一一增加了标识设置间距按外墙展开面水平距离计算(见5.4)。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惠光、齐岩、尚峰、王春阳、马春莲、揣显昌、王京瑶、李世斌。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DB22/T1631-2012。1DB22/T1631
2、2018)建筑面积大于2000m的地上三层以上丙类厂房、仓库,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中长度大于40m的内走道:)封闭的避难层(间)。4.2下列建筑对应消防车救援场地的屋顶女儿墙外墙应设置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a)设有通向屋项楼梯的高层民用建筑:b)设有通向屋顶楼梯的多层民用建筑。5设置要求5.1标识的形状、尺寸、颜色见附录A。5.2三角形一角指向正上方。位于顶层外墙时指示该位置是屋顶被困人员的施救地点,也是该建筑登高消防车攀登有效区域。位于其他楼层时应指示该层进行破拆、排烟、排热、灭火、救援被困人员的最有效位置。5.3设于靠近顶层外墙的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三角形正上顶角距屋面面层(或檐口)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设置在其他楼层时三角形底边距本层地板(楼板)距离不应大于1000mm且不应小于500mme5.4标识设置间距按外墙展开面水平距离计算,间距不超过60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