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届团委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精选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选举规定,制定本选举方法。 一、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由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7名,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法产生。候选人提名8名,应差额1名。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采用等额选举方法产生。 三、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
2、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常务委员会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差额为1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候选人名单按校党委和团省委提名审批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中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有权对
3、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结束,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为中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中选。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且超过应选数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中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缺乏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
4、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报告所得赞成票数;宣布中选人名单时,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均按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批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九、选举设监票人3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常委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领导下工作。 十、本选举方法经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方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第二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中国共产党XX县区石灶乡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草案) 一、根据中
5、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根据县委的批复,中共XX县区石灶乡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2人。选举工作由乡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新中选的乡党委委员中指定一名委员主持。 三、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由中共XX县区石灶乡第十二届委员会提出,经县委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副书记候选人按县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五、中选的十三届乡党委委员均有选举权。被选举人必须是十三届乡党委委员。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
6、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正式选举时,实到会的十三届乡党委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中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中选人时,应就票数 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中选;如重新投票仍不能确定谁中选,那么相应减少应选人数,不再选举。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人数,缺乏名额应在未中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如重新投票仍未选足应选人数,那么不再进行选举。 宣布选举
7、结果时,按照原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报告得票数。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员1名,由党委委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到会委员表决通过。监票员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员1名,在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指定,在监票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本选举方法经中共XX县区石灶乡十三届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经委(指上级党委,下同)批准,本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举产生书记人,副
8、书记人。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委原那么同意,提交本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常务委员会委员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差额为1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候选人按委审批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委常委,然后再从中选的常委中等额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
9、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结果,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始得中选。
10、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中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中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缺乏名额可以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选票上的排列顺序向全会报告;选出的纪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名单,由会议主持 人按委审批的候选人顺序向全会宣布,并提交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九、选举设监票人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纪委常委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
11、工作。 十、本选举方法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篇:中国共产党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中国共产党村支部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中国共产党村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第一书记1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新一届支委确定一名主持人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村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报乡镇党委原那么批准,经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交这次会议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产生。 五、选举时,实
12、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对候选人不同意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半数为中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二名,在到会
13、的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产生。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九、本选举方法经支委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篇:2023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中国共产党xx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方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中国共产党xx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x人,副书记x人。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xx乡(镇)第xx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xx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xx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经XX县区委原那么同意,提交中国共产党xx
14、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候选人按XX县区委审批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划一个“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之下小 1方格内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后面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之下小方格内划一个“o,不划“o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始得中选。公布中选名单时,书记、副书记按中共XX县区委审批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八、选举设监票人xx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本选举方法经中国共产党xx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