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280-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1280一2015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导则,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DB11/T1280一2015废止。与DB11/T1280一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工作程序图”(见图1,2015年版的图1):b)增加了修复技术方案制定阶段“地块概念模型构建”的要求(见5.1):c)增加了修复工程设计与实施方案制定阶段“地块概念模型更新”的要求(见6.1):d)增加了“工程设计”的要求(见6.2);e)增加了“工程实施计划制定”的要求(见6.3):f)增加了“运行监测计划制定”的要求(见6.4):g)增加了“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的要求(见6.5):h)增加了“应急计划制定”的要求(见6.6)。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平、张丹、姜林、钟茂生、夏天翔、张文毓、杨硕、王宁宁。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本文件于2015年首次发布: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