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档案工作人员守那么 一、凡查阅和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单位必须派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到保管档案单位办理查阅借用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提供什么材料,查档人只能根据查卷用途查阅有关局部,任何个人不得查阅和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三、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请示主管干部档案工作的同志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四、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拆卸、涂改、圈划、折叠、批注、抽取和撤换档
2、案材料。要注意保护档案不得弄脏弄湿,阅档时严禁吸烟,查阅借用档案一定要登记。 五、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期限为半个月,如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档案工作人员守那么 一、认真实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根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拓宽效劳领域和探索新形式下干部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严格遵守干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平安,不行泄露档案的机密。 四、坚持原那么,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程序和制度办事。 五、对来档案馆(室)办事的人员,要一视同仁,做到热情,同时快捷。 六、工作变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有关材料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