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局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等为副组长,和为成员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工作指导组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分别由局工业科、综合科和效劳业科负责具体实施。根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使用情况检查由综合科具体实施。各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各镇(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指导本镇(区)的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202223年度和2023年13月上报的工业总产值和
2、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本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财务、业务核算等数据衔接情况。 (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进行比对并适时更新情况;各项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情况。 (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层单位上报数据与专业数据库相关数据衔接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工作布置、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布置阶段(3月下旬) 各科室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专业方案,于3月下旬召开各镇(区)和有关单位会议布置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工
3、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检查对象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 (二)调研检查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 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和催促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各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中旬) 各镇(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各镇(区)的整改方案和建议于4月中旬前报专业科室,由科室汇总后报办公室。各专业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业务指导,催促有关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