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5/T1074-20104.2在节约土地、满足当前生产需要的同时,应适当考虑将来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改进和可持续发展的用地。4.3场区宜分设管理区、生产区,原良种场必须设有隔离区。4.4生产区包括亲体池、饵料池、产卵孵化池、苗种培育池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生产区出入口应设有消毒水槽等消毒装备。4.5管理区包括办公设施、实验、检验设施及生活设施。4.6隔离区包括隔离池,且应有严格的防逃和挡拦设备等。4.7场区道路路面平实、顺畅,满足生产运送要求。5生产设施设备5.1育苗室和育苗池5.1.1育苗室宜坐北朝南,南北向偏东不宜超过30或偏西不宜超过15:采用轻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通风良好。
2、5.1.2育苗池应根据生产需求、自然及经济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封闭式。5.1.3育苗池以水泥构筑为主,或配建玻璃钢水槽,进出水方便:培育池规格、形状、深度应按生产要求设置。5.2室外育苗池塘5.2.1室外育苗池塘池堤牢固、土质好、不漏水:池形整齐有规则,面积大小适当,水深适度:池底平坦,淤泥适量:规格、形状应按生产要求设置。5.2.2宜东西向排列,无树木遮荫,光照充足。5.3苗种培育网箱5.3.1苗种培育网箱可在室内池,室外海区、土池、河沟等处设置。5.3.2网箱选材应适:网衣网目应以苗种不外逃为准。5.4饵料池饵料池应分为动物性饵料池和植物性饵料池:动植物性饵料应能隔离培育,不交叉污染。5.5亲体池、产卵池、孵化池亲体池、产卵池、孵化池等相互间配套比例应适当,和局应合理,并满足各品种繁育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5.6育苗辅助设施育苗辅助设施宜符合以下要求:具有调节光照的遮光幕。通道应方便人员通行、操作。建有工作间和作业平台。根据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增设控温设施。海水种类苗种生产的,配有淡水给水节点。5.7供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