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人保局行政调解年终总结 2023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关于行政调解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依据行政调解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乐观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现将我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始终将行政调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对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都准时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重要行政调解问题都准时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并催促抓好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局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局
2、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并依据归口管理原那么,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调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三是做到亲力亲为。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访问题和较大的集体上访,局主要领导都能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主动批示和调解,并准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具体的争辩处理意见。也正是由于局主要领导的主动靠前指挥、协调和处理,才使得不少的疑难简洁问题得以准时有效妥当解决。 (二)夯实行政调解工作根底。一是进一步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发生投诉状况,信访办公室准时办理或转办相关诉求案件,确保第一时间解决诉求者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效劳工作建
3、设,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与来信来访、劳动人事争议申诉、劳动保障投诉等共同组建起人社部门诉求调解体系。 (三)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出台根本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县人社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法、行政调解文书、调解案件归档方法等,为标准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供应了根本制度保证。二是建立冲突调解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准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进行归口处理,把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风格解转办、交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制度,处理调解问题做到“快转、快办、快结。对调解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都准时解决;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和心情安抚工作。调解问题的处
4、理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发生过积压或拖而不办的现象。 (四)落实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在全局系统建立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包案,各职能股室、二级局具体落实和相互协作。具体操作是:由局信访办对局行政调解案子准时予以登记、梳理,并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那么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再转交局系统有关分管领导包案办理。由包案领导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把握状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停访息诉、包教育稳控,不能再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时,每个调解案子要落实“五个一要求,即每个积案有一名包案领导、有一个工作班子、有一套
5、化解方案、有一套稳控措施、有一份详实档案。在具体落实包案工作中,我局还实行催办督办和调度制度,如:对于局部重要调解问题,要求承办人员准时报告办理状况,尚在办理中的要准时报告进展状况,已办结的要争取停访息诉;而对于重大调解案件,那么依据实际状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 (五)化解行政调解冲突纠纷。归纳起来,主要措施有:一是坚持在全局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乐观推行效劳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以优质效劳尽量削减调解冲突纠纷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教育宣扬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及宽敞群众更多地知晓人社法规政策,从而有效削减了因政策层面上的隔膜而造成的
6、冲突纠纷的产生。这几年以来,我局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加强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其它人社法规政策培训宣扬工作。三是针对一些涉及争议仲裁、劳动执法监察的信访冲突纠纷,我们都会告知和引导信访当事人向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劳动执法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有关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妥当处理。四是依法依规办理调解。对调解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人社政策问题,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都准时予以解决;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或属于不合理诉求的,我们要求有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乐观做好急躁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稳控工作。今年我局共调解涉及农夫工工资、工伤等多种问题的冲突纠纷42起。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7、宣扬工作不够深化广泛。行政调解工作起步晩,执法部门宣扬不够深化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根底。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力量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力量,调解队伍新人多、人年轻、经验缺乏,精通法律供应高效优质效劳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急。行政调解部门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由于机关办公室紧急,行政调解室只好设在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又是信访办工作的地方,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标准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根底上结合冲突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冲突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冲突纠纷的依法准时处理。 2、完善冲突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开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冲突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协作的社会冲突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根底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响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冲突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猜想,切实做到对冲突纠纷的早觉察、早把握、早解决。 3、提高调解人员办案力量。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化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办案力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