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那么 环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那么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标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和程序,协调学院党政工作,促进标准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那么。 一、议事原那么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那么。学院讨论研究行政重要事项的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决策时,必须经过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决定。对党政联
2、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那么,由院长负责组织实施。 (三)坚持民主办院的原那么。对事关学院开展建设大局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二、议事范围 (一)研究制订贯彻上级组织关于行政工作的重要决定、指示的实施意见。 (二)研究审议学院的开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对年度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 (三)研究审议学院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研究审议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及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审议学院经费管理方法,年度经费预决算、院内津贴分配和奖励方法。 (六)研究审议院长向教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与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审议的重
3、要事项,以及教代会提案的处理。 (七)研究讨论学院行政工作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与要求 (一)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可由班子成员提议,会议议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商量确定,经院长同意后召开;会议一般由院长主持。 (二)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方面应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出初步意见;重要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根据需要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学院办公室应及时将议题汇总的情况和会议准备的情况向院长汇报。凡不属于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或虽属议事范围但未经确定,或未经调研、论证和准备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与会人员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工会主席。院办公室主任、组织员列席会议。根据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请其他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四)党政联席会议必须在与会者超过应到人数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