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方案 XX县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标准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平安监管和平安生产根底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平安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平安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那么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平安法、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
2、 矿山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平安生产暂行规 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工程,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1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 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
3、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平安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平安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活动年,引深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催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 2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
4、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平安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平安投入,强化平安管理,提升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开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到达平安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
5、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平安措施,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平安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平安 3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 1、XX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内容总结(1)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方案 XX县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标准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平安监管和平安生产根底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平安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平安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