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平安责任告知书 XX公司:为确保单位消防平安,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方法,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特告知你单位应履行如下消防责任:一、消防平安责任人: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负责人。二、消防平安工作职责:(一)、本单位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平安职责。建立消防平安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度。建立并落实消防平安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期间本单位消防平安。(二)、单位在运营前,必须经余姚市平安消防大队检查合格,发给消防平安检查建议书后,方可运营。(三)、上班
2、期间必须确保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通畅,严禁锁闭、阻塞。(四)、单位严格落实余姚市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全面开展防火检查,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剔除各类火宅隐患。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全员演练。(五)、单位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平安出口,确保畅通。(六)、单位及时消除火宅隐患,对存在的火宅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必须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确保不发生火宅;不能确保消防平安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改正。(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具,会扑救初起火宅,会组织疏散逃生。生产性场所应落实“三提示要求,说明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并保障畅通。(八)、加强防火检查,生产期间至少每天两小时巡查一次。(九)、发生火宅后,必须立即启动灭火疏散程序,迅速报警、组织和引导在场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宅,防止人员伤亡。(十)、坚决遏制各类火宅事故。XX公安局消防大队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