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建设工程责任书 为了建好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市残联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渝残联发(202223)75号),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的正常运行,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康复效劳,市残疾人联合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残联、街乡镇人民政府、康复室-斤在的社区居委会共同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视,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开展规划、杜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方案,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 二、市
2、残疾人联合会为每个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配备1.5万元左右的康复训练器材器具,区县(自治县)为示范社区培训康复医生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各1名。 三、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示范社区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康复室建设及社区康复员工作补贴。 四、区县(自治县)残联负责落实示范社区康复室训练器材器具管理和使用,监督免费力持证残疾人进行康复效劳,使其正常运行。 五、街乡镇设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六、示范社区要依托街乡镇医疗机构康复室,为辖区内的残疾人免费康复效劳,康复室有面积30
3、平方米以上的室内训练场,有无障碍设施、残疾人辅助用具展示柜、康复普及读物等。 七、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60%:建立康复需求与效劳档案,康复建档率到达90%。 八、街乡镇医疗机构要有1名康复医生指导残疾人康复训练,建立残疾人的康复训练档案。 九、示范社区要利用辖区内的有效资源,组织开展残疾人筛查诊断、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康复效劳、转介等工作。残疾人社区康复室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效劳,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效劳满意率不低于85%。 十、责任书一式伍份,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残联、街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市残联各一份。 区县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区县残疾人联合会(签字、盖章) 街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康复室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 XX市残疾人联合会(签字、盖章) 二0一一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