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壶关县安监局煤矿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煤矿平安消费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响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等法律法规及壶关县重特大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预案适用范围(一)本预案所称煤矿平安消费事故,是指我县所属煤矿在消费运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峻、产生严峻阻碍的事故。煤矿平安事故包括:1、造成1人以上死亡事故或重伤2人以上。2、一次死
2、亡3人以上,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严峻平安事故。3、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截了当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平安事故。4、其他性质恶劣,阻碍严峻的煤矿事故。(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只限于我县范围内的所有煤矿企业。二、预案启动条件:发生上述平安消费事故或者县局认为事故性质和阻碍特别恶劣的,启动本预案。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煤矿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由县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种有关职能科室分工明确、紧密结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二)成立壶关县安监局煤矿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成人员由各职能科室和安监站
3、科(站)长组成。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平安消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检查煤矿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领导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县局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上报、下传等工作,中心负责人由信息调度中心主任兼任。中心:0355-8774219.0355-8773258-8000.2、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对事故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负责对方案的组织施行,并协调有关抢险抢救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组长:平安科科长兼任。3、平安保卫组。组长由平安纠察队队长兼任,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现场事故的平安保卫、戒备和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劝解和疏导工作。4、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工具装备的供应,协调各有关抢险物资单位的救援物资供应。5、医疗抢救组。由培训中心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兼组长,负责协助医疗单位的救治,组织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保证抢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供应。6、新闻及善后处理组。由消费科负责人兼组长,负责协助对事故的技术勘察、新闻报道和事故善后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施行。以上1、6条由总工常高超负责,2、3条由副局长张根喜负责,4、5条由副局长牛树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