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交通管理局进京证新规定 (一)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是对本市载货汽车,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二是对本市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三是本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原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根底上,增加了远XX县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四是新增了“本市黄标车需按车辆注册月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的管理措施。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
2、,初登日期为1、4、7、2023月的黄标车每年1、4、7、2023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是将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二是对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确需进入六环路内区域的,在办理进京证后,允许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以内区域行驶。三是将外省、区、市摩托车的禁限范围由原来全
3、天不得进入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扩大至全天不得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四是外省、区、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根底上,增加了远XX县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增加了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 (三)对于远XX县区县城关镇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的范围,由远XX县区县政府负责确定并对外公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区域周边设置禁令标志。进京证的办理所需注意的五个问题一是关于办理进京通行证外省、区、市机动车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为百姓办理进京证。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
4、材料: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此次办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二是关于进京证延期在本市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证后,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我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 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办证时间为工作日每日8: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
5、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即两次办证有效期累计12天)。三是关于重新办理进京证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四是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办理进京证按照通告要求,持有临时号牌车辆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五是关于进京证过渡期通告于4月11日正式实施,那么新版进
6、京证也与之同步实施。但存在4月11日前办理的进京证7天有效期内包含两种不同的禁限管理规定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采取人工加盖条形印章的方式,明确限行和使用规定。印章内容:“4月11日起,持证非本市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6时至24时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其他明令禁止货运机动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行驶。交管部门加强路面管理严查禁限车辆考虑到4月11日之后办理进京证的数量和频繁程度,各交通支大队已提前增设窗口,增加设备和人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办证需求。同时,作为通告的执行部门,北京公安交管局将严格按照通告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涉及车辆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路面24小时巡逻管控力度,
7、针对违反禁限措施的车辆在依托科技系统执法、发现的同时,调整岗位设置,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与科技系统的联动,强调路面警力拦截效果,形成无缝隙覆盖的管理效果。目前,根据通告的交通执法要求,经现场调研,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进京道路和环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依法进行处分:一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20230元罚款处分,并记3分。二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20230元罚款处分,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20230元罚款处分。三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20230元罚款处分,并记3分。四是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20230元罚款处分,并记3分。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