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与根本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与根本制度概述识记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那么的定义指能够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表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贯穿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始终,并能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法律标准。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制度的定义 指按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的目的和根本原那么确立的,具体表现并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和地位作用 总那么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法律责任以及附那么六章(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和该法的生效时间)环境保
2、护法视为我国的环境根本法并非国家根本法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开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率先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根本方针,根本任务和根本政策。 其次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开展尊定了根底 再次确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局局部工负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的建立和开展。 最后促进了全名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其他部门法在修订时纳入与保护环境与资源相关的条款。 领会 1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那么的依据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应当具有法
3、律标准的特性,以便执法者,司法者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不能等同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那么那么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有原那么,与其他部门共有的原那么不应该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那么应该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标准之中,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标准体系具有指导与纲要作用。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战略性宣示性的口号不宜直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那么。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制度的原理 一具体表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 二具体反映环境
4、与资源保护法的共通性和本质性的法律特征 三依据根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开展水平,通过对法的立改废逐步完善。 3综合环境保护法的产生背景 一与经济利益相抗衡的环境利益不能及时在国家政治,尤其是宪法上得到反映二环境问题的对策关系到社会生活文化经济的各个领域,需要综合平衡和统一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 4我国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那么和根本制度的关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原那么的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项法律一般不对根本原那么作明文宣示,而是通过具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规定,隐晦地表现出根本原那么的指导性以及对根本原那么的附属性。环境保护法既有通过明文规定确立的根本原那么如协调开展原那么,又有间接通过一个或几个具体法律条文确立的原那么,如预防原那么。 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根本制度的关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