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其走向 内容。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建设从8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其中最早推行的是全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务公开制度。随后,一些地市以及省级机关、国家职能部门相继进行了政务公开以及相关制度的研讨与试点,如地方立法听证会等。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行政公开的主体以及内容范围狭窄,方式简单,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缺乏。为此必须完善行政公开的立法使之法制化,以及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内涵的研究和明确公开的方式等等。 关键词:行政公开制度问题对策 行政公开制度对于抑制腐败、倡导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的战略措施,它是现代
2、xx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原那么,也是行政xx与行政法制的前提和根底。行政公开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将其行政行为公开于社会和相对方,让其知晓和了解相关情况的一种制度,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公开、情报资料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程序公开、公务员的相关情况公开。 一、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xx制度的完善,国家领导对行政公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公开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中逐步建立起来,如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暂行)中就规定了执法的内容和期限;办事的程序;收费的工程、标准、依据;违反
3、公示行为的处分规定。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走向深入。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已经有一定根底,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主持的机关报等大报为核心,以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日报等定期出版物为依托,以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汇编为补充的法律公告体系。也存在一定的依申请公开的立法。如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一些
4、政策对行政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和评价体系作出规定。政策的共同点主要有: (1)规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收税公开、廉政规定、监督方法和责任追究公开。 (2)公开的形式根据 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群众化社会传媒;向相关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设立办公大厅、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设置公开栏、咨询效劳台等形式;对于向单个对象公开的内容那么采用通报、信函、回访等形式;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那么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
5、(3)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的制定采用了我国政策制定的一贯做法。先让各部门拿出公开方案,方案中除了包括相关的职能规定、法律法规、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以外,还要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分措施,以及负责监督实施的机构和方式。 (4)建立公开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一般做法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的范畴,同时建立外部评价和监督机制,如设立市民投诉中心,定期进行民意调查。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布和政策的建立对于推行行政公开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明显的作用。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
6、和问题: (1)缺乏对于行政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将行政公开与相关制度混淆使用 实践中公开制度主要有: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审务公开、村务公开、街居务公开、立法公开、行政公开。有些人对行政公开的内涵和范围界定不清,在研究中和实务中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行政公开制度的范围、方式。如实践中对于行政公开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最广义说,一切有关公共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广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就是指国家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公开,从而使党政机关的所有事物和活动都置于人民的普遍监督和关注之下。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的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行政权实施监督的原那么和制度。最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行政公开是指政府机关的政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平安或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通过多种形式公之于众。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