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x市办发(202223)1号),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开展规模经营。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中土地规模经营小、农业比较效益低、人地矛盾的问题日渐突出,不利于城乡统筹开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
2、,有效地减少土地撂荒;有利于促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和资源的配置,开辟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各级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我县农业规模经营的开展。 二、开展宣传与调查,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的气氛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市、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宣 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张贴宣 传标语、编黑板报、出宣传栏、印宣传册、派宣传车、组织相关讲座、利用播送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3、权流转管理方法、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法(试行),让广阔农民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精神实质,自愿融入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中去。县农业局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指导员50人,这项工作要在6月底前结束。 同时,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状况,重点摸清流转方式、流转面积、流转规模、流转期限、流转原因、流转手续、流转地用途、流转效果、流转纠纷情况、流转管理状况、流转潜力等。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将摸底调查汇总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摸底调查表由县农业局另文下发)上报县农业局。 三
4、、坚持原那么,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 各乡镇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坚持以下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那么。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别离,鼓励各乡镇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流转形式,促进土地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侵占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 (三)坚持集中连片、集约经
5、营的原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与农业区域布局、农业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结合起来,与培育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四)坚持标准管理、有序推进的原那么。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效劳,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标准有序。 在坚持上述原那么的根底上,各乡镇要大胆创新探索,切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用以下形式: (一)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引导工商企业、农
6、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或者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开展产业化经营。也可采用农民土地入股,然后在龙头企业做工人的方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能人大户带动型。即积极鼓励当地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能人、大户连片承包农户流转的土地,并带动农户开展规模经营。 (三)农村土地合作社型。即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选择不同产业,在农民自愿的根底上建立村级土地合作社,支持其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 (四)农户相互流转型。即积极鼓励农户之间通过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委托
7、发包方和土地流转中介效劳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村集体集中流转型。即对二、三产业开展较好,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在依法征得村民同意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或统一流转。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农民自愿放弃的承包地、通过土地整理新增的土地以及集体的“四荒地,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公开发包或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六)撂荒土地代管型。即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归代耕者。对举家长期外出且失去联系农户的撂荒土地,在确保原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 四、标准运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8、权有序流转 (一)建立县乡土地流转效劳中心。县农业局要设立土地流转效劳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流转效劳日常工作;乡(镇)要设立土地流转效劳站,负责本乡镇内土地流转效劳具体工作;各村要设立土地流转效劳工作室,直接承担土地流转效劳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效劳平台。各级土地流转效劳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流转土地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发布工作,主要登记汇总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类别等情况,并将农户需要流转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发布招商信息,吸引村组内外的农户和企业单位投资高效农业;二是负责土地流转当事人双方的协调和指导,开展土地评估、合同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三是负责土地流转后的跟
9、踪效劳和纠纷调解工作;四是负责对流转土地进行监管,确保土地的农业用途和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土地流转效劳机构要做到“六有,一是有统一制作的名称标准的牌子;二是有统一刻制的印章;三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是有能正常开展各项效劳所必需的实施;五是有2个以上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六是有正常运转所必要的工作经费。在组建初期,要重点做好制订管理效劳制度、搜集登记土地流转信息,以及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宣传等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逐步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效劳机构要在6月中旬前设立起来,其中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效劳机构设立的具体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已开展的指导效劳工程要及时报县农业局。 (二)标准流
10、转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和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法(试行)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标准的书面流转合同。合同样式统一使用xx市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效劳站要在县农村土地流转效劳中心的指导下,在各村、组开展一次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的公示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农户流转土地时,各乡(镇)、村农村土地流转效劳站(室)要免费为流转双方提供合同文本,并指导合同签订。合同要载明以下事项:当事人双方的名称或姓名,流转方式,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土地收益及
11、支付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使用期满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方法,争议的解决方法,违约责任等。在指导合同签订时,对流转当事人提出的流转合同鉴证申请,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效劳站要及时予以办理,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要及时提供咨询,帮助纠正。对土地流转规模较大的,可以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要重视对流转土地用途的审查,防止改变农业用途。要严格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质审查,确保已流转土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必须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拟经营的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开展规划和区域经济
12、政策、工程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 (三)建立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乡(镇)土地流转效劳站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建立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网的土地流转台帐制度和信息资源库。 (四)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上报制度。一是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格。为及时统计、汇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每季度后5日内(具体为4月5日前报一季度、7月5日前报二季度、2023月5日前报三季度、次年1月5日前报四季度)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样式由县农业局另文下发),
13、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在上报统计表的同时,各乡镇要对本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与统计表一并上报县农业局。二是上报典型案例。各乡镇要对土地流转工作中产生的成功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形成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将在xx农经中予以刊发,供各乡镇学习参考。三是上报问题。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尤其是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农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上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各乡镇新农村建设考评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局部评分的重要依据。 (五)妥善处置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农
14、村土地流转行为的不标准可能引发诸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假设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县里准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标准行为,排除隐患,加快和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仲裁委员会由农业、司法、法制、国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及仲裁庭设在县农业局,同县农村土地流转效劳中心合署办公。仲裁庭应选配3名以上仲裁员,由县仲裁委员会考核聘用,实行持证上岗。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解决涉及农民工返乡可能出现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要加强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监测,
15、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农民工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发生与调处情况,积极做好工作预案。要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 (六)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试点。开展工作试点可以起到率先示范作用,由此进一步促进和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乡镇要选择假设干个产业开展较快、土地流转工作根底较好的行政村开展流转工作试点。试点中,要着重探索如何引导农民流出土地,如何吸引大户(农业企业)流入土地,如何发挥土地流转效劳组织作用,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等问题。要通过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效劳,确保试点一个,成功一个,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快速有序开展,并力争每个乡镇涌现1个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占土地总面积50以上的村。原那么上要求小乡镇建立12个示范点,大乡镇建立35个示范点。各乡镇试点村的选择情况及试点工作方案要在5月中旬前报县农业局。 五、完善政策,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将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15万元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鼓励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出奉献的组织。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认定标准:一是一次性流入土地面积20230亩以上;二是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三是与农户签订了标准的流转合同;四是按流转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给农户土地流转费用;五是没有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