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人防民防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开展的假设干意见精神,适应新时期人防民防工作需要,有效组织基层人民群众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救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军分区司令部关于乡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是经济社会开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县小城镇开展迅速,各镇(街道)人口和工业规模不断扩大,逐步开展成为人口、经济、文化相对集中的区域,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任务不断加大。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社区化管理与保障效劳不断加强,在镇(街道
2、)辖区内组织居民进行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做好防空防灾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成为社会开展的必然要求。 (二)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是构筑基层公共平安体系的重要举措。在镇(街道)建立健全人防民防机构,加强基层公共平安体系建设,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组织广阔群众开展各种演练,增强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等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对于构建和谐、平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根本措施。人民防空法对政府如何组建人民群众防空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防空防灾应急疏散体系、平时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在空情、灾情降临时有效的组织并保护人民群众的
3、生命财产平安,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根本表达,镇(街道)人防民防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与配合。 二、镇(街道)人防民防工作组织形式 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主要依托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各镇(街道)武装部是国防后备力量和武装发动的根本组织形式,体系完备、机构健全、领导有力,依托其开展人防民防工作,符合中央关于新时期国防发动军民融合、平战结合的总体要求,便于有效整合资源,不重复建立机构和组织,便捷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镇(街道)人防民防工作实行武装部部长负责制,武装部加挂人防民防办公室牌子。各镇(街道)武装部部长(副部长)兼任人防民防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武装部要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明确1-2
4、人专职或兼职负责人防民防工作。 (二)镇(街道)人防民防工作实行军地双重领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必要时可以人防民防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办公。 (三)镇(街道)人防民防工作机构根据所负职责和上级安排开展工作,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和上级业务部门拨付。 三、镇(街道)人防民防工作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人防民防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镇(街道)实际,负责制定本辖区内人防民防工作方案。 (二)依托基层民兵组织,组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合成专业队,或组建志愿者队伍,编制本区域防空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并通过训练形成应急救援能力和抢险抢修能力。 (三)协助上级人防民防部门制定落实人员疏散方案和接收安置
5、方案。 (四)协助上级人防民防部门搞好辖区内人防民防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检查和监督。县XX县区域内(包括城关、东城两处街道)人防民防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检查和监督由县级人防民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街道及街道人防民防办公室搞好协助配合。 (五)配合上级人防民防部门做好辖区内防护工程建设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人防民防宣传教育和防灾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居民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七)完成上级人防民防部门和本级政府赋予的有关人防民防的其它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工作,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县人武部指导人防民防部门具体实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然后开展具体工作。 (二)要结合防空防灾疏散体系建设开展镇(街道)人防民防工作。各镇(街道)XX县区人武部按照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建设防空防灾建设体系的要求,将防空防灾疏散体系建设纳入基层公共平安体系建设之中,提高综合防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 (三)镇(街道)武装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人防民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上级人防民防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的领导,把人防民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在有效组织广阔人民群众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救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