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生产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的任务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公司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公司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积极参与纪委的相关具体工作。第四条 公司纪委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党委
2、维护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在公司贯彻执行;2.协助公司党委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党纪教育;3.协助公司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工作,把好廉洁关;5.检查和处理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党员的违纪案件;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7.受理群众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第五条 公司纪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
3、主持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重大工作事项;2.全面负责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3.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4.协助公司党委负责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架构的设立、健全、完善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工作。5.协调公司纪委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合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六条 公司纪委委员职责 1.在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纪委会议,研究纪委工作和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协助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法律法规的教育;3.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干部
4、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查处案件;4.及时反馈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按时完成公司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七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1.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下开展工作;2.起草纪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和纪委有关文件及决定;3.受理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违纪违规案件;4.具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5.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第八条 公司纪委委员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3.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4.对重大问题,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准,个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6.妥善保管案件线索、调查和处理材料,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和泄露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7.严格按办案规定办事,不接受与案件有关的当事部门或当事人的宴请、礼品及各类娱乐消费活动;与涉案人员存在亲戚关系和利害关系时,要自觉回避。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