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XX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财社202388号)以及我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制定本暂行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省设立的用于支持全省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两局部;省级补助资金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由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科学合理
2、,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防止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支持贫困农户,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战略确定的重点区域危房改造任务,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标准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 -12房改造无关的支出。 第十三条各地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市、县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 第十四条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2387号)要求,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本钱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
3、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原那么上c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困难户不超过4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3000元;d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0元,困难户不超过2023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8000元。 第十五条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工程和资金,将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 第四章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 (一)地方资金安排。主要考核市级(含市级)以下地方政
4、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二)工程资金管理。主要考核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情况。 (三)工程实施效果。主要考核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和改造质量等情况。 (四)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被审计、财政监督机构、发改委稽察等部门查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违纪行为。 绩效考评结果是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安排的参考因素。 第十七条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开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每年1月底前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联合上报本地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开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意见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56-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