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续保申请书 财产保全续保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冠华机电工程有限 法定代表人:林思远 职位:董事长住所地:XX省XX市XX县区梅云镇吉荣路久华楼 被申请人:XX市瑞泰地产开发 法定代表人:安启龙 职位:总经理住所地:新疆XX市钱塘江路168号 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续冻瑞泰公司天宇雅居小区3-401室(产证号:202312023205);瑞祥苑小区1-201室(产证号202223056245);青年路26号2023-4号(产证号0067453);XX市新民路犁铧街151号1-20231室(产证号00375341);青年路30号天宇雅居1-7室(产证号202223016856);青年路30号天
2、宇雅居1-8室(产证号202223016858);青年路30号天宇雅居1-9室(产证号20222301686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广东冠华机电工程有限诉乌鲁木齐瑞泰房地产开发、新疆好家乡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XX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了(2023)新民一终字第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3)乌中民四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发回XX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现申请人广东冠华机电工程一审时提出的财产保全已经到期,为使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故申请人请求贵院续冻被申请人的上述房产。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冠华机电工程 日期:2023年4月9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