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行动方案 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集中联合执法阶段。为切实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整改一批,打击一批的原那么,县政府决定从6月13日至6月19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场所、汗蒸馆、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工作步骤 1、加强组织
2、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连国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安监局、效劳业开展局XX县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副主任梁裕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效劳业开展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效劳业开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开展全面检查。县效劳业开展局、工商局、文化局、安监局XX县区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
3、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情况,并建立信息通报抄告制度。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的每家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3、抓好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催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到位。 3、采取强制措施。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平安条件的场所,要采取多部门联合下发法律文书予以关停整改。公众聚集场所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公安部
4、“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相关人员依法拘留,并撤消相关证照。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严厉处分。对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数量缺乏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平安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平安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火灾隐患,县消防大队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临时查封。县电视台、x日报要强化跟踪报道,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
5、所给予曝光、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本辖区公共消防平安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战术研究,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严格依法整治,强化部门联动。县工商局、文化局、安监局、效劳业开展局XX县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履行法定消防监管职责,做到依法整治火灾隐患不手软,相互之间要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催促检查。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催促整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被上级督察发现整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执法责任倒查。对隐患场所要不间断的进行督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平安事故。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