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古寺镇“五项措施确保县委“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 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 一是强化学习力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进行发动部署,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四要十不准是保障加速开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要求,是广阔基层群众对机关干部的期待,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要表达。从而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坚决杜绝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的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警示作用。将“四要十不准印成卡片,干警人手一份,随身携带,并制成警示牌,放在每人的办公桌上,做到时刻提醒,警钟常鸣,时刻拘束且标准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将“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内
2、容置于办公室、大厅醒目位置。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墙报、网站等方式公布“四要十不准规定,使群众及时知晓“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内容,以便群众进行监督。 四是纳入考核目标。把“四要十不准规定作为干部进行考核和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作为各庭室的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是强化违禁追究。全院干警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和缺乏。同时,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干警贯彻执行“四要十不准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坚决纠正机关作风中的不良现象,确保工作作风中的不良行为得到有效解决。对发现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证属实,从重从严处理,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辞退的坚决辞退,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