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保障我市市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进一步标准市政设施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市政设施巡查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市政设施巡查管理水平,做到科学、标准、精细化管理,确保市城区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总目标,依据道路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善的工作标准,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树立为社会效劳的精神,为市民群众供应平安、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二、工作任务 对我市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对巡查过程中觉察的问题,准时交由市政工程事务中心负责实施处理,并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同时
2、对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记录、整理、分类、归档。 三、工作内容 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等。具体包括: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路灯缺损、井盖丧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管溢流等内容。 四、资料填写与处理 对巡查中觉察的市政设施的正常破损,应准时照相取证,依据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假设干种类型,并对应填入当日的巡查日志。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依据巡查日志填写修理登记表。并由专人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修理队伍依据具体状况准时将破损市政设施修理完毕后,再照相取证说明修理完毕。 五、留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需穿着统一工作服,依据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章,留意平安。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来回巡检,并做好具体的巡查日志,作为填写修理登记表的依据。 3.觉察危急状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丧失、路面严峻下陷等)应马上打 报告局主管领导进行批示,并准时抢修。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听从工作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