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兼并重组总体方案 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公司兼并重组,认真做好我市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的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公司兼并重组的意见和省政府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清理取消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24号),集中力量清理阻碍公司兼并重组、阻碍公司公平竞争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尤其要坚决取消各级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公司对本地公司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促进公司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开展方式转变。 二、清理范围 公司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那么,对现有的涉及阻碍公
2、司兼并重组、阻碍公司公平竞争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重点是涉及公司兼并重组、市场竞争、行业准入、公司并购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取消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国资委、法制办负责组织对市政府规章和文件中的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进行集中清理。 (二)各县、区政府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法制部门组织对本级政府制发的文件中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进行清理。 (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清理本部门制发的文件中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部门或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清理。 五、方法步骤
3、清理工作从2023年5月20日开始至11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对制发的涉及公司兼并重组、市场竞争、行业准入、公司并购等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进行摸底,并于5月31日前形成规章标准性文件目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清理审查阶段(6月1日至8月1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纳入规章标准性文件目录的文件,应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对于确实阻碍公司兼并重组、阻碍公司公平竞争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要尽快完成废止或修订等程序,于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
4、填表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法制办汇总整理、审定后,于8月1日前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填表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向社会公布。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11月3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法制办联合组成工作组,比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填报的规章标准性文件目录,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的清理工作,对于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有重要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23年第4季度组织公司兼并重组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对全省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市直
5、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开门清理,接受监督。清理过程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公司兼并重组的意见的精神,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有关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清理,按照程序开展废止和修订工作。 (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要在组织对市政府规章和文件进行清理的同时,加强对全市清理工作的催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清理工作具体方案和工作方案时,要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防止清理工作结束后仍存在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确保清理工作质量。 内容总结(1)公司兼并重组总体方案 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公司兼并重组,认真做好我市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的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2)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取消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