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购置困难群体精神关爱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为城乡居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困难群体精神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困难群体精神关爱,运用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准时关心困难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增加心理正能量,引导困难群体乐观面对生活与困难,促进困难群体社会融入和社会和谐,助推平安建设,现就我县向社会组织购置困难群体精神关爱项目制定方案如下: 一、关爱对象 实行向专业社会组织购置心理关爱效劳方式,为困难群体开展精神劝慰和心理救济。关爱对象主要为失独家庭、社区矫正人员、孤儿群体、“三无“五保老人、重残人员、单亲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群体中偏
2、执人员。 二、参与购置效劳的主体条件 在县民政部门登记的心理效劳类、社会工作类等专业性社会组织; 依法参与年检且合格; 有独立银行账户; 有国家二级、三级专业心理询问师。 三、购置效劳的内容 开展个案心理辅导 1、预期效果:通过个案心理辅导,有针对性地改善效劳对象焦虑恐惊、抑郁自卑、多疑躲避、封闭敌视等心理倾向和行为问题,使效劳对象负性心情得到准时疏导,心理正能量不断增加。 2、实施步骤:依据效劳对象的个体心理问题,综合运认真理认知、行为认知、人本主义、精神分析、乐观心理学等理论,以及沙盘、音乐、绘画等疗法,依据心理询问疼惜私密、环境温馨、平安和一对一的要求,对效劳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询问和个
3、案辅导。 3、量的要求:个案心理询问与辅导每位效劳对象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组织团体活动 1、预期效果:通过团体活动,形成具有感染力的团体动力场,促进效劳对象转变错误认知,订正不当行为,克服心理缺陷,疏导消极心情,改善人际关系,塑造健全人格。 2、实施步骤:实行专题商讨、拓展教育、玩耍启迪等团体活动,关心效劳对象之间建立一种较为公正、敬重、接纳、相互亲热的集体气氛,引导团体成员产生乐观的情感共鸣,彼此支持鼓舞,互助自助,借助团体动力解决心理问题。 3、量的要求:团体沙龙活动原那么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建立综合支持系统 1、预期效果:借助家庭、亲友、社区、政府和专业
4、机构等力量,形成综合性支持合力,使效劳对象在心理和行为得到订正的同时,感受到社会的敬重、关爱与温存,家庭、工作和生活环境更加轻松,社会关系更为和谐,社会融入度明显提升。 2、实施步骤:对效劳对象家人、亲属、邻居、朋友等定期走访,了解效劳对象的生活、工作状况,寻求家庭、邻里等对效劳对象的怜悯、谅解、鼓舞与支持,关心效劳对象落实相关权益保障政策。 四、实施步骤 购置项目实施时间从6月1日起,至11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社会组织对每位效劳对象要实行“O+P+n精神关爱模式,即每位效劳对象(Object)必需实行一位专业心理询问师(Psychologicalconsultant)主导介入,并依据效劳对
5、象的共性化需求和问题,引入社会工作师、社区工作人员、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效劳对象朋辈群体以及志愿者等挂念介入(numberofindividuals)相结合的复合式关爱模式。 建立协调机制(3月份)。成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综治办、卫计委、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妇联、残联、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体精神关爱项目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协同推动困难群体心理关爱工作。 调查筛选(4月份)。依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职能,分别由卫计委、司法局、民政局、残联、妇联、公安局、信访局对相关镇、社区分类进行失独家庭、社区矫正人员、孤儿群体、“三无“五保老人、重残人员、单亲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中偏执人员调查筛选
6、,民政部门汇总确定本地需要进行精神关爱的效劳对象50人。 落实项目经费(5月份)。依据筛选确定的人群数量,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方式解决购置项目经费。精神关爱项目费用预算,依据每位逆境人员1个月开展2次个案心理询问与辅导和1次小组活动,每个月每位逆境人员需购置效劳经费500元,按6个月心理关爱周期计算,50名逆境人员共需15万元购置效劳资金。 实施购置效劳(5月份)。县民政部门编制本地购置社会组织精神关爱项目公告,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项目承接。依据县财政部门购置效劳有关规定,实行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评审托付等购置效劳方式,确定供应精神关爱效劳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明确效劳人群数量、效劳内容、效
7、劳方式、效劳期限以及权利与责任。 开展精神关爱(6-11月份)。各承接精神关爱效劳项目的社会组织依据协议要求组织实施精神劝慰与心理关爱工作,并上报2篇以上优质的社会组织精神关爱效劳案例。县民政部门将加强精神关爱工作人员培训与指导,县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效劳对象所在镇、社区工作人员要乐观协调协作,明确具体人员关心社会组织上门入户走访、建立专业信任关系、引导被效劳对象协作参与心理效劳、供应场地设备等资源,挂念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考核验收(12月份)。承接效劳的社会组织要按月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反映精神关爱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效。县协调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指导,准时推广成功经验,订正缺乏之处,确保困难群体精神关爱项目保质保量顺当开展。 县民政部门将实行协调小组评审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等方式,于12月5日前,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听取PPT汇报、随机抽查被效劳对象等方法,对承接效劳的社会组织实施精神关爱项目状况进行总结性评估,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一份高质量的项目PPT和文字工作总结。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