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公司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平安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1、催促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2、催促制定、修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平安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平安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平安生产先进经验。3、催促开展各类平安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方案、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平安生产检查,对平安生产工作履行职责。4、组织公司平安生产综合检查,催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平安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
2、车行车责任事故。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分,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平安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1、掌握全公司平安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平安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催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平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平安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平安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平安例会和负责平安活动的落实。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平
3、安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平安生产各种台帐。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催促实施。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效劳等工作。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平安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平安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经营方针,认
4、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平安教育活动。2、抓好行车平安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平安部件及场区平安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四、公司平安员对公司平安生产负直接责任: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平安生产教育工作。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
5、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3、定期对公司平安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平安考核、管理台帐。4、认真填写平安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平安台帐。5、定期对车辆的平安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平安资料台帐。6、按时组织和参加平安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平安知识竞赛活动。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平安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平安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五、平安检
6、(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平安生产负平安检查管理直接责任。1、认真执行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平安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平安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平安检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平安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4、开展平安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平安隐患,并对查出的平安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平安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平安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平安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