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市惠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惠文明办201310号关于做好20132015年度省、市、区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文明办,区各有关部门(行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区加快建设“三优三宜”新惠山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区文明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5年度省、市、区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1、20132015年度市、区级文明行业;2、20132015年度省、市、区级文明单位;3、20132015年
2、度省、市、区级文明镇;4、20132015年度市、区级文明街道;5、20132015年度省、市、区级文明村;6、20132015年度省、市、区级文明社区。二、预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止。(最晚4月28日前上报)三、工作要求1、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省、市、区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是一项由省、市、区级党委、政府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各类创建管理办法,对所属单位进行摸底调研,广泛动员,择优推荐申报,并于规定时间内向区文明办报送推荐预申报单位名单。凡未向区文明办预申报备案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参加本轮省、市、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创建先进单位的评选。2、要
3、加强管理,注重过程。本轮预申报时间跨度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动态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创建指导,各参创单位要注意创建活动及资料的信息上报和整理归档。每个参创单位必须于每年1月初向所在地文明办和有关单位报送当年度创建计划和上年度创建总结,并由镇(街道)文明办和有关单位统一以WORD格式向区文明办报送备案。2013年年度创建计划请和预申报汇总表一起报送区文明办。3、要培树典型,统筹兼顾。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注重多方面类别先进典型的培养、推荐,好中选优,确保各参创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及其他各级各类创建中起到示范带动
4、作用,使创建体现到各个方面。在省、市级文明单位预申报中,各镇(街道)、区各部门推荐申报的企业、窗口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数量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30%,同类型单位(如机关、学校)的预申报比例控制在30%以内;同一部门申报数量不应超过所属基层单位总数的70%。区文明办将协调各镇(街道)文明办和区各有关部门对预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和调研,并根据预申报单位创建活动绩效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评选条件,向区、市、省文明委推荐各级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区文明办联系电话(兼传真):835970001718,联系人:胡焰,电子邮箱:hsqwmb。附件:1、20132015年度惠山区文明
5、预申报表2、20132015年度省、市、区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预申报汇总表无锡市惠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15日附件1:20132015年度惠山区文明 预申报表单位全称(盖章)邮编申报何种称号单位详细地址创建联系人电话手机上轮文明创建荣誉情况本轮创建规划(本表不够可另附纸)镇(街道)文明委及区有关部门意见(盖章)注:本表为区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预申报表,预申报省、市级不用填写;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报单位留存,另一份区级机关部门交区文明办备案,工商、国土、地税、国税、交通、卫生、公安、房管等条线下属单位到所在镇(街道)宣传办盖章后交区主管部门备案,镇(街道)范围内的单位(包括其他属地条线下属部门,如社保所、法庭、农机站、文体站等)报所在镇(街道)宣传办备案,单位所在地不在惠山区区域范围内的,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省锡中、惠山中专由教育局备案,其他学校由所在镇(街道)宣传办备案。填表日期: 2013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