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辖市成交确认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第一批)目 录一、登录界面3二、企业第一轮报价4三、企业第二轮报价8四、点对点谈判9一、登录界面1. 相关企业可关注各辖市卫计委网站发布的江苏各辖市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及相关公示公布信息。2.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网站。点击主菜单【集中采购】下子菜单【成交确认】按钮,登录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辖市成交确认系统。3. 在系统登录页面,企业用户电脑上接入药品集中采购CA后,点击【CA登录】按钮,进入系统。(注:(1)主副CA都可以使用。(2)CA信息与2015年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中的CA
2、信息一致,不需要重新绑定。)4. 该操作手册目前适用于苏州、镇江的药品辖市价格谈判使用。后续其他辖市药品价格谈判网上操作流程没有变化的仍按本操作手册说明操作;如有变化的,请关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网站通知。5. 本操作手册中的系统截图均为模拟数据。二、企业第一轮报价各生产企业请根据各辖市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响应各辖市的各轮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是省挂网产品企业(项目中产品所在目录有计划量)需进行报价响应,各辖市根据企业报价情况进行市级遴选;其他轮次请根据各地价格谈判实施方案内容判断执行。1.选择主菜单栏上的【直接挂网】,点击【打开项目】子菜单,进入【打开项目
3、】页面。2.在【打开项目】页面,选择不同的区域(即辖市),点击【查询】按钮后,可以查询各辖市项目。选择项目名称前的空白方框打勾,然后点击栏目下方的【打开】按钮打开项目。项目打开后,在项目名称后的【是否打开】列,会显示【打开】,表明项目已打开。3.在【打开项目】页面,点击项目信息行中的【医疗机构】按钮,可以看到该项目谈判主体包含哪些医院。 4.如果没有选择项目,将进入不了【第一轮报价评审】和【第二轮报价评审】下子菜单,点击任意子菜单都会显示“出错!项目未打开!”5.点击主菜单栏上【第一轮报价评审】按钮,选择【第一轮报价】子菜单,进入【企业报价(第一轮)】页面。6.在【企业报价(第一轮)】页面,将
4、显示本企业在该项目类别中所有省挂网的产品列表。其中【目录计划量】列显示在该项目中,产品所在目录的计划量;【采购计划单位】列显示目录计划的报量单位;【省报价】列显示该产品在省挂网时的报价;【参考限价】列显示在该项目中,谈判甲方给企业报价的参考价格,其中“-”表示没有参考限价;【报价单位】列显示企业报价单位(同包装单位,指挂网产品申报转换比的包装);【报价】列提供给企业填写报价;【已报价格】列显示已保存的报价;【医疗机构】列中点击【机构详情】按钮,可显示目录计划量上报的具体详情。注:(1)目录计划量单位非目录的报价单位,是系统显示的采购计划单位。7.在【企业报价(第一轮)】页面,企业根据目录计划量
5、在【报价】列填写报价。报价操作第一步先填写完当前页面所需报价的产品后,点击当前页面的【保存报价】按钮,将数据保存至系统,保存成功后,报价会显示在【已报价格】列,状态由空变为“未提交”;第二步将每页产品价格都依次保存后,点击【提交报价】按钮提交系统,提交完后,状态变为“已提交”;第三步如需修改报价金额,直接修改金额后点击【保存报价】按钮,保存修改后的金额即可。 注:(1)目录计划量大于零的必须要填写报价,目录计划量等于零的不可以填写报价。(2)报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四位,须以英文半角状态输入。(3)本次报价金额不可以高于省报价。(4)报价仅需提交一次,提交后可保存多次,以最后一次保
6、存的报价为准。(5)在系统中,各项目的【参考限价】对企业报价不作限制。(6)在非项目报价时间段【保存报价】、【提交报价】按钮均禁用。三、企业第二轮报价参与第二轮报价的产品,请企业查看各辖市公布第一轮评审情况判断执行。1.选择主菜单栏上的【直接挂网】,点击【打开项目】子菜单,进入【打开项目】页面。注:操作与企业第一轮报价相同。2. 点击主菜单栏上【第二轮报价评审】按钮,选择【第二轮报价】子菜单,进入【企业报价(第二轮)】页面。3. 在【企业报价(第二轮)】页面,将显示本企业进入第二轮报价的产品列表,该报价页面与第一轮报价页面类似。其中增加【上一轮报价】列显示企业在上一轮报价的金额,在第二轮报价时
7、报价金额不可超过第一轮报价金额。4. 在【企业报价(第二轮)】页面,企业报价操作与第一轮报价操作相同。四、点对点谈判具体参与点对点谈判的产品,请企业查看各辖市公布的点对点谈判产品名单。1. 选择主菜单栏上的【价格谈判】,点击【价格谈判(乙方)】子菜单,进入【类别列表】页面。2.在【类别列表】页面,可以看到本企业参与谈判的目录类别。点击【点对点谈判机构】按钮,进入【点对点谈判】页面。3.在【点对点谈判】页面,会显示点对点谈判的甲方主体名称以及总的谈判产品数。点击【谈判明细】按钮进入【点对点谈判列表】页面。4.在【点对点谈判列表】页面,会显示需进行点对点谈判的产品明细。点击产品信息行的【在线谈判】
8、按钮,进入【点对点实时谈判】页面。注:当该按钮旁出现红色“新”的标记时表明针对该产品乙方有未看的甲方发送的新的谈判内容;按钮旁没有出现红色“新”标记时表明针对该产品甲方未发送新的谈判内容。5.在【点对点实时谈判】页面,甲方会首先发送价格至乙方,乙方看到消息后,应响应甲方价格。当同意甲方发送的价格时,点击【同意】按钮结束谈判;当不同意甲方发送的价格时,输入新的价格后,点击【发送】按钮发送至甲方。注:(1)谈判过程为甲方发送一条信息后乙方回复一条信息,周而复始,直接谈判过程结束。(2)谈判内容全部为数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6.在【点对点实时谈判】页面,甲方或乙方同意谈判价格后,页面显示“已谈判成功”;甲方终止谈判后,点对点价格谈判流程结束,页面显示“已谈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