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澄文明办201519号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江阴市民文明公约和江阴市民行为守则征集活动的通知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工委,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靖江园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各驻澄单位: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江阴市民文明公约和江阴市民行为守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江阴市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文明公约)是我市全体市民广泛认同、共同信守的文明认同和约定,统揽各行业公约的基本行为规范,反映社会
2、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应有的境界和追求。江阴市民行为守则(以下简称行为守则)是文明公约在公共社会生活中市民需要共同遵守的言行规则,全面概括社会风气、社会生活、公共秩序等多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这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面向全市征集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就是要通过征集和修订相关行为准则,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断增强文明意识,自觉提升文明素养。二、征集要求1、此次征集制定活动面向各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2、文明公约要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内容,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
3、法纪、环保、礼仪等方面的要求,反映时代特征,展示优秀传统文化;语言表述要有较强的导向性和概括性,文字力求简洁精炼、对仗工整、琅琅上口,易记易行,控制在120字以内(可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注释)。3、行为守则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围绕公共场所内市民日常应遵守的重要行为规范,着力规范市民素质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字表述要通俗易懂、简洁明了、易记易行,便于记忆传诵和识别遵行,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4、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5、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6、江阴市民文明公约和江阴市民行为守则可单独供稿,
4、也可同时供稿;本次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三、活动安排本次活动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0月中旬)。市级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发布征集启示,发动广大市民积极投稿;各镇街道、村(社区)、各机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座谈讨论活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团员青年、社区居民、个体从业者、教师和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于10月23日前将收集甄选的优秀作品报送市文明办。(二)评议论证阶段(2015年10月下旬)。市文明办对投稿进行整理初筛,邀请相关单位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和有关专家代表对入选作品
5、进行专题讨论、筛选、解析和提炼;并在市级媒体和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在此基础上,修订形成江阴市民文明公约和江阴市民行为守则广泛征求意见。(三)发布传播阶段(2015年11月上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提请市文明委审定后,在市级媒体网络和各类宣传载体发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开展“指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江阴人”等群众性讨论活动。四、投稿方式1、邮件方式:直接发送至邮箱jyswmb;2、信函方式:邮寄至江阴市文明办,地址:江阴市政大楼821室,邮编:214400;3、微信方式:关注“文明江阴”微信公众号留言。五、奖项设置此次征集活动设作品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江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