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工程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
2、平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开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根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方案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工程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
3、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工程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开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标准;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平安;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那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的主管单位直接
4、负责所管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催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工程立项审查审批、投资方案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 (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平安、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
5、22项内容: (一)标准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防止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工程审批。进一步明确
6、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工程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工程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平安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工程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工程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