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衍生金融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转让盈亏可互抵 近日,税务人员在南京某信托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个月投资外汇发生净损失19万元,通过转让外汇掉期获利23万元,税务人员提醒可以按照两项交易的差额缴纳营业税,财务人员李先生得知此政策后非常快乐。 税务部门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的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
2、税。假设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因此,该公司在申报金融业营业税时仅需按照外汇投资和外汇掉期投资盈亏相抵后的余额4万元计算缴纳营业税。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借款合同可免征印花税 南京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年营业收入只有200万左右,该公司每年都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税的优惠。 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23)20235
3、号),该政策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2023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3)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政策,不仅是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而且还包括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对于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因此该建筑公司和银行都可免征印花税。 符合条件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 近日,南京河西某商业银行与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
4、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财务人员有点拿不准,该“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视为“银行同业拆借,不缴印花税。 税务人员提醒企业要注意两点,一是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第四条的规定,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到达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归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二是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假设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
5、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因此,该商业银行与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必须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方法的通知规定的同业拆借条件,且融资租赁公司属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方可作为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那么应正常按照“借款合同税目贴花。 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有优惠 XX县区有一家刚成立的村镇银行,主要
6、面向农村提供金融效劳,有向农户提供贷款和提供农业保险等业务。那么针对这局部业务取得的利息和保费收入应如何缴纳营业税呢。 为支持农村金融开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23)20231号),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3)4号)的规定,所称
7、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提供金融效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因此,假设该村镇银行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至2023年12月31日其取得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增值税即征即退 国旺国际融资租赁是注册在金融城的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王经理回想起当时办理税务登记时的情形,至今仍表示万分感谢:“我们公司看中了河西的投资环境,刚成立那会,税收政策上刚好赶上融资租赁营改增政策实施,对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到底该缴纳什么税种等,都不太了解,很让
8、人着急,幸亏有建邺地税的税务人员的鼎力支持,及时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解决了我们的政策疑问。 原来建邺地税工作人员在为王经理办理税务登记时了解到企业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到金融城进行调研咨询,详细解释“营改增后融资租赁的最新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3)20236号)的规定,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应在国税局缴纳增值税,租赁有形动产增值税适用17%税率,且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效劳,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局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你们公司从事的是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