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水利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那么上都应予以公开。 对外公开的内容: 1、本局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机关办事纪律、效劳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方法,本局年度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完成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公开; 2、依法行政审批工程的办理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过程、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行政处分工程收费标准和依据,由各相关科室负责整理公开; 3、水利工程及局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由局建管科负责整理公开; 4、专项经费的使用、分配情况由局财审科负责整理公开。 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
2、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由局政工科负责整理公开;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本局接待费、差旅费、会务费、水电费、赞助费、基建维修费、车辆修理费等涉廉费用的情况,预算外其他收支情况,由财审科负责整理公开; 3、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由各相关科室负责整理公开。 第二条本局在机关大院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政务信息,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市政府政务网、报刊、播送、电视等方式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除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外,还辅以会议、文件等方式进行公开。 第三条政务公开的程序 1、收集和整理。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按第一条细那么
3、规定由各相关科室办理。 2、审定和发布。相关科室收集和整理的政务信息要及时送分管领导审核,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按第二条细那么规定进行公开。 第四条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政务公开举报 和举报箱,及时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反响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1、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2、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建立一套科学标准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协调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不突出,有失真情况的,监督小组要及时明确指出,并催促有关科室按规定要求予以公开。 (2)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受理,并应严格按照XX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方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诉、举报人反响以及向群众公布。 (3)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4)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催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阶段、分步骤进行公开。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