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平安检查管理制度 为标准餐饮效劳食品平安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平安,根据食品平安法、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及法规和食品平安标准从事餐饮效劳活动,采用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平安,按照许可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平安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对餐饮效劳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改进要求。 三、食品平安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平安培训,员工健康管理
2、、索要发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坏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平安检查方案,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平安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平安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平安检查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平安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平安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响,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支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