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XX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整顿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区内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交流情况、互通信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信息共享、密切协作的原那么。 第五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成员单位,要每月定期将本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当月本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接受投诉、举报、上级批转督办件及处理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报告时间为下月15日前。 第六条无证无照经营办公室要通过设立举报 、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整理、通报有关信息。 第七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办公室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开展宣传教育,发布提示、警示,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气氛。 第八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落实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反响。 XX县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号 第2页 共2页